发改委完善基本电价执行方式 给企业减负要“实实在在”

 

国家发改委网站昨天公布消息,为减轻大工业用户基本电费负担,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,发改委近日发出《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》,完善基本电价执行方式,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由按年调整改为按季调整,取消企业暂停用电申请次数限制。这项政策的实施,将有利于降低全国约60万户大工业企业基本电费负担。

首先来解释一下“两部制电价”,所谓“两部制电价”,就是由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组成。电度电价与用户用电量多少相关,用多少电交多少钱。而基本电价是供电成本的固定费用,与用户某时刻是否用电、用电多少没有直接关系,但与用户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相关。这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电价制度,对于促进电力用户节约公共电网变压器容量成本及运行维护成本,减轻全社会电力用户经济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
但是,现在基本电价成了用电企业反映电价高的焦点所在。其中原委,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进行了解读:

韩晓平:基本电费一直被称为容量电费,也就是按照这一年出现的最高容量来计算。也可能这个容量,在这一年中只出现过1秒钟,但是电网也是按照这个容量向用电企业收费。这些年来企业的开工率不足,用电负荷也下降了。但是按照规定,一年才能调整一次基本电价计费方式,企业的经济负担就变得特别重。可能原来的开工率是100%,现在开工率只有50%了,最大负荷可能也只有原来的50%,但是仍然要按照100%的最大用电负荷来交。企业交了很多很多的冤枉钱,在企业看来是不值得的。

用电大户、河南安阳钢铁能源中心电气主管张卫亮说,因为向电网企业申请减容、暂停或申请调整基本电价计费方式的周期长、限制多,一个月多支出用电成本360万元:

张卫亮:原来的程序是,申请减容、暂停每年报请两次,不得超过6个月。所以没法报停的时候,只能投运,额外增加一部分费用。我们企业用的是180kV变压器,一个月要增加360万的用电成本。

为减轻大工业用户基本电费负担,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,国家发改委的《通知》,将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由按年调整改为按季调整,电力用户选择按最大需量方式计收基本电费的,最大需量核定值变更周期从现行按半年调整改为按月调整,电力用户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选择对其最有利的计费方式。《通知》同时规定,取消企业暂停用电申请次数限制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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